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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高年級的動物生命教育課程,以「流浪動物與我」為主題時,我基本上都會把重點放在「安樂死」。藉此讓孩子瞭解,什麼是安樂死,又或在什麼情況下才能考慮安樂死。還有台灣收容所由於資源人力不足,加上主管機關的官僚心態,在缺乏資訊透明公開的情況下,所進行的安樂死其實相當慘無人道。當孩子明白台灣收容所的慘況後,面對「安樂死」這三個字時,通常也能收起笑容,以嚴肅的態度思考相關課題。


 



 


 


不過,今天這個班級除了安樂死之外,我所分享的另一個問題,也引發孩子熱烈討論。那就是台灣法律仍把同伴動物視為物品的荒謬性。當我們談到台灣虐狗事件層出不窮時,有孩子生氣地說:「虐待動物的人要關起來,因為他們很危險。」我拿起一個孩子桌上的物品說,這東西是你的,如果我把它弄壞,你去告我,我可能要被罰錢。但是,台灣法律也把同伴動物當作東西,如果有人把我的狗抱走虐待,我去告他,他的罪名是毀損物品,最後頂多就像我把你東西弄壞一樣,罰錢就好,有很多人甚至不會有事。即便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實施這麼多年,法院還是用類似觀念處理相關案件,所以有很多人傷害動物,因為他們很少被重罰。


 



 


孩子聞言瞪大雙眼,爭先恐後地發言。「這樣太奇怪了,動物又不是東西」、「虐待動物的人應該受到懲罰呀」、「罰錢哪夠啊」……。我一方面對於孩子的正義感十分感動,一方面苦笑說:「很可惜的是,台灣現在有權力改善問題的人,都不像你們這麼有正義感、這麼聰明。」然後,一個孩子問了:「他們不是大人嗎?」


 


 



 


是啊,我和孩子們都很想問問這些手握權力的大人們:「你們為什麼連小學五年級學生都知道的基本道理都不懂?你們為什麼連小學五年級學生都認為應該做的事情都不做呢?」


 


 


◎曉蘭老師&威威還有小朋友在講的,你們這些大人有沒有在聽啊?!




 


By 曉蘭老師&助教犬威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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