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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6日電)媒體報導一獸醫治好某澳洲外交官員送去安樂死的狗,反而被告。獸醫說他還被請去警局做筆錄。動物保護法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說,獸醫依倫理救治應被表揚,非挨告。

今天媒體報導「飼主送狗安樂死獸醫救活反挨告」,引發爭議。

事件為天母一家動物醫院醫師楊東盛判斷,一澳洲外交官員委由菲傭送往安樂死的狗班吉可醫治,不到一週療程,將小中風的班吉治癒,帶回飼養,但班吉念舊,8月1日出走要回家。

電訪楊東盛,他說,狗可能走失,8月8日得知牠被台北市動保處帶到收容所;由於該名外交官員提告,昨天傍晚他接到士林分局電話通知他做筆錄,但因只接觸菲傭,並不知道該名澳洲外交官員名字。

農委會畜牧處處長黃國青說,這件事聽起來,獸醫沒有欺騙飼主金錢的行為,因為治癒後是自行帶回飼養,「基於愛心、救生命而治好狗,應該被表揚具備獸醫的本質」。

他並說,飼主應該要有愛心,獸醫告知可治,卻要將狗安樂死的心態有問題;獸醫可向澳洲駐台代表處反應實情;若對方仍堅持提告,農委會願意提供協助。

楊東盛說,今天聽說該名澳洲外交官員或因看到報導,已將班吉自收容中心領回,但領回後會如何,他也不得而知;對方的提告為告訴乃論,會否撤銷,也還不清楚。10208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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